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荣)3月27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包括省水利厅原出纳闵小刚挪用公款2560余万元等。
2005年2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闵小刚担任陕西省水利厅出纳及水利厅下属陕西省机电排灌管理站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单位财务印章和财务负责人印章加盖在由其保管的支票上,先后多次从其单位银行账户上挪用2560余万元用于股票、期货交易、购买彩票、偿还借款及个人消费。2016年5月,被告人闵小刚向其单位投案。闵小刚因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件是从2017年度审结的刑事、民事、商事、执行领域的13906件案件中选出,分别涉及惩治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监护的保护,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教育培训机构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拍卖纠纷,以及严厉惩治避执、拒执切实保障民生权益的执行案件。
【编辑: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