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荣)4月10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韩城反馈督察情况指出,韩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受资源依赖型工业城市影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
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韩城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进驻期间,韩城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转办的109件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47家,立案处罚7家,罚款29.85万元,立案侦查2件,查封扣押5家,限产停产7家,约谈124人,问责25人。
督察认为,韩城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缺乏深刻认识,存在盲目乐观和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市住建局对商砼企业、城市道路和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市工信局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燃煤锅炉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市环保局对洗煤、堆煤等涉煤企业煤尘治理常态化监管不到位,市国土局监管履职不到位,“渭北旱腰带”韩城段现存的9家采石企业,6家未实现规范化管理。坤元庙旅游风景区项目土地属性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即违规开工建设,市水务局对薛峰水库水源地监管不到位,监测数据显示,从2016年1月起,水质连续21个月总氮浓度超标。
督察还指出,韩城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河流水质超标严重,韩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城市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滞后,周原村黄河东排口每天约有7000立方米污水溢流直排黄河。3家规模以上焦化企业未建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全市废旧铅蓄电池处置去向不明;韩城市众瑞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危废转移量与产生量不符,其他小散汽修铺(点)所产生的危废处置监管缺失。有50家建设项目未能提供环保审批手续。韩城腾龙陶瓷有限公司煤焦油危废储存量已达400余吨,未进行处置。
督察要求,韩城市委、市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编辑: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