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老年协会发 展现状调研报告》发布会现场 记者 满淑涵
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4月17日,《陕西省农村老年协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西安发布。《报告》分析了在快速老龄化背景下建设和规范农村老年群众组织的重要性,总结了陕西农村老年协会发展的成效与不足,并提出了推动基层老年协会长效发展的建议。
2017年7月,由陕西省老龄办指导,乐施会(香港)北京办事处资助,陕西助老汇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联合天津师范大学张晓华教授团队开展了陕西省农村老年协会发展现状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我省有城镇社区老年协会2350个,建会率达到94.2%;农村老年协会16288个,建会率达到90.2%。农村老年协会占到城乡社区老年协会总数的九成,基本建成乡/镇、村基层老年协会网络,个别地区实现县、乡/镇、村三级老年协会覆盖。
《报告》指出,我省为鼓励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发展打出政策“组合拳”,村两委会对老年协会支持力度普遍较大。老年协会备案率逐步提高,且管理制度相对完善。随着全省老年协会规范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多个项目陪伴促进农村老年协会成长,使农村养老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报告》显示,农村老年人对“困难老人帮扶活动”“学习/娱乐活动”“老年人权益维护”三类活动的需求最大。当前,推进老年协会基本建设的政策支持、人力支持、资金支持、设施支持、场地支持尚有不足,提升老年协会活动质量的规范化保障、安全性保障、专业化保障和优质化保障明显较弱,基层老年协会的科学管理能力、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老年协会与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融合度较差,运营出现诸多困难。
《报告》建议,要发挥老年协会孵化基地培育功能,建立健全“省市县(区)镇(乡)村”五级老年协会工作网络,进一步降低老年协会登记备案门槛,简化登记注册程序。同时,要确立农村老年协会的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并行办法,继续加强规范化培训,组织示范化老年协会的交流,建立老年人安全保障机制,结合农村养老需求推进老年协会服务供给侧改革,开辟老年协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绿色通道,有效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中的作用。
【编辑: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