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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1-27 15:04 【字体:

台盟陕西省委员会

人们经常用“五六七八九”来概括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当前,我省处于追赶超越的关键期、转型发展的机遇期,今年前三季度,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9109.9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4.0%,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横向对比四川的民营经济占比早在2015年就超过60%,福建的民营经济2017年占GDP比重67.2%,我省的民营经济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当前,困扰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主要有:

1.产权保护不到位。特别是近期轰动全国的“一矿二卖”事件严重影响了我省形象。

2.市场主体总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存在管理落后、人才缺乏、思维保守、理念落后的问题。

3.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简政放权不够彻底、审批手续繁琐,行政执法随意简单、建设规划变动频繁,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比较突出。

4.“亲”“清”政商关系需要进一步构建。有关政商关系发展的规定还不健全,对“不作为”现象规定不清,对“乱作为”现象界定不明。

为此,我们建议:

1.应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我省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保护严格”促进产权有效激励,有恒产才能有恒心。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针对现实中产权保护不力问题,按照“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的原则,抓紧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培育市场主体。一是围绕不断扩大总量规模、增强主体实力的目标,大力培育本土市场主体。把促进全民创业作为培育民营市场主体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改革精神,继续大力提高公司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加强财税、融资、土地等的支持,加大宣传和奖励力度,加快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激发创业活力和动力。二是积极引进外来市场主体。围绕我省重点培育产业,整合招商信息及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制定奖励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汇聚三秦大地。三是着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鼓励青年学生创业创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抓住阿里巴巴、京东等品牌西进发展的有利时机,培养一批综合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

3.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把能放的放下去,该放的放到位;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强化审批的效能监察和过失问责。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兑现招商承诺,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出现政府失信甚至违约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实行“一证多用”。通过平台促进政府部门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对接交换,实现“一证多用”、“一证通用”,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机制,厘清“为”与“不为”的界限,对照“亲”、“清”要求制定机关工作人员亲近企业的指导细则,打消干部服务企业的顾虑。二是畅通政商正常交往的途径,建立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领导在联系服务企业的时候,坚持公私分明,相敬如宾,不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坚持亲而不疏,主动服务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坚持清而不浊,坚守法纪底线,不搞权钱交易,拧紧“安全阀”。

【编辑:杨洋】

来源:陕西政协网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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