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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芳:对留守儿童和监护人应登记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4-03-04 06:53 【字体:

本网讯(冯晓荣/文 母家亮/图)“我在对一些大学生的调研中发现,有的人因为从小就受到伤害,心理上会出现一些不妙的变化。”
“看到电视上的留守儿童在电话中哭喊‘妈妈,抱抱我’,我也跟着流泪。”住陕全国政协委员任芳来自教育界,今年两会上,她要说的就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在保护责任主体方面尚不够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司法解释与执法标准的具体措施仍不够规范;对于伤害未成年人的许多行为,追究处罚方法还不很具体;对留守和特困未成年人的关注还不是非常充分。”快人快语的任芳,直接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寻找造成未成年人保护缺失现象的原因。
任芳说,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确应该持续深入地加以关注。她建议,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执法主体以及社会、学校、家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责任;对虐待儿童的行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等等行为定罪名;明确并详细规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明文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得独自留在家中,13岁以下的儿童不得离开父母监护人;制定留守和特困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以村级为单位,实行留守未成年人、监护人登记制度。
3月3日,记者采访任芳时,她正在房间里埋头笔耕。她说,一定要赶在大会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自己的想法撰写、完善成一份高质量的提案,提交大会提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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