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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政协出台《双月协商工作办法》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7-06-28 09:08 【字体:

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维博)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双月协商工作,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实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铜川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近日,铜川市政协印发《双月协商工作暂行办法》。

铜川市委书记郭大为为此作出批示:用好办法就能办好事,各方都要给力,众人拾柴火焰高。

《办法》从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前的调研工作、协商座谈会的组织、协商成果的报送及反馈四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双月协商工作作出细化规定。《办法》重在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就调研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委员进行专题发言和重点提问,市级部门要给予专题回应和针对性答复。对协商成果,《办法》明确要“形成送阅件,经分管副主席审核、主席审签,于协商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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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编辑: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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